研学旅行是由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目的是提升中小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
2019年,9月30日下午,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局共同发布了《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标准编制》,在全国率先将研学旅行的机构、基地、研学导师等方面列出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研学从此“有规可依”。
据了解,《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标准编制》(以下简称“标准”)共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服务机构评定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该标准的编制任务。标准的编制结合了国家11部委的文件精神和湖北省3部门的文件精神,并充分采纳了中小学校、旅行社、旅游景区、科研院所等各方的意见,经过了十余轮的调研、研讨、征求意见,以及2次专家评审等工作,历时近半年完成。
近年来,武汉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了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了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此《标准》的发布将规范武汉市研学旅行市场,对于提升研学旅行服务质量、加强研学旅行有序化管理、促进武汉市研学旅行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较强的价值与意义,能进一步指导研学旅行服务机构和基(营)地加强课程质量建设,更好地为全市中小学校提供教育服务,使中小学生能安全、系统、科学、趣味地进行研学旅行实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据悉,标准发布后,武汉市旅发委还将在近期联合武汉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推荐一批研学旅行服务机构和研学旅行基(营)地。
《标准》的重点内容
《第1部分:服务机构评定与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机构评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资质、部门与人员要求 、供应方管理、服务规范、安全与应急管理、评定与复核等内容。其中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特指开展研学旅行服务,达到DB42/T 537的3A、4A、5A级旅行社。并将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的评定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总分为500分,甲级服务机构应达到400分,乙级服务机构应达到350分,丙级服务机构应达到300分。
《第2部分: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基(营)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地等级评定条件、营地等级评定条件、服务规范、安全与应急管理、质量与监控、评定与复核等内容。其中研学基地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研学营地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和集中食宿的场所。本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基地(营地)必备条件“达标”后进行评分,研学基(营)地由高到低评定为甲级(达到450分)、乙级(达到400分)、丙级(达到350分)。
《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导师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研学导师资质、职业规范、专业素养、研学服务内容、评价与激励、评定与复核。本标准适应于武汉市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和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导师分为中小学研学导师、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和基(营)地研学导师。中小学研学导师评分总分100分,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前提下,达60分以上者评定为研学导师;服务机构研学导师项目分类,初级评价满分为60分,全部符合方可评定为初级研学导师;中级评价满分为75分,全部符合方可评定为中级研学导师,高级评价满分为100分,95分即可评定为高级研学导师;基(营)地研学导师按评价项目分类评分,初级评价满分为60分,全部符合方可评定为初级研学导师,中级评价满分为80分,全部符合方可评定为中级研学导师,高级评价满分为100分,90分即可评定为高级研学导师。